| 1. |
旅客於訂位前請先繳納作業金NTD8000元,訂房確認後轉作訂金。 |
| 2. |
旺季於出發前45天取消,或淡季於出發前15天取消,訂金不予退回。 |
| 3. |
旺季於出發前44~30天取消,或淡季於出發前2~14天取消,收取一晚費用及國內機票費。若國際段機票已開票,亦需先扣除國際機票費,依航空公司退票規定辦理退票,機票退票後,扣掉必要之手續費,退回給旅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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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|
旺季於出發前21-29天取消,或淡季於出發前1天取消收取百分五十及國內機票費。若國際段機票已開票,亦需先扣除國際機票費,依航空公司退票規定辦理退票,機票退票後,扣掉必要之手續費,退回給旅客。 |
| 5. |
旺季於出發前20天取消,收取百分之百及國內機票費。若國際段機票已開票,亦需扣除國際機票費,待機票退票後扣掉必要之手續費,退回給旅客。 |
| 6. |
淡旺季於出發當天取消,不予退費。 |
| 7. |
21天內的訂房,無論淡旺季,皆必須保證住房,確認後取消,需收取百分之百費用。 |